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活跃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促进机关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和谐的单位文化氛围,成立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钓活动兴趣活动小组(以下简称垂钓小组)。
第二条 垂钓小组是干部职工自愿参加的业余文化、体育生活的群众性组织,接受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会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 组 员
第三条 参加垂钓小组的条件:
(一)本局干部职工(含直属事业单位),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相关文体活动知识基础,喜爱垂钓活动,经过本人提出申请,垂钓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意;
(二)承认并遵守《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钓活动兴趣小组规章》,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小组活动;
(三)履行规定的各项义务,维护小组的集体利益。
第四条 垂钓组员享有的权利
(一)组员拥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的权力;
(二)组员拥有向小组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力;
(三)组员拥有参加小组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组员拥有小组组长、副组长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组员拥有向小组提出组织比赛或其他活动要求的权力;
(六)组员拥有监督和批评小组管理和运作以及经费使用的权利。
第五条 垂钓组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小组规章,维护小组的声誉;
(二)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小组活动献计出力;
(三)尊重组长、副组长,积极配合小组的工作,完成其交办的任务;
(四)如期交纳一定活动经费(经研究,每半年缴纳一次会费,每人每次至少缴纳100元),专项用于小组活动时的开支。
第三章 组织构成
第六条 组长是活动的谋划、组织、参与者,组长可委托副组长等代行职责。
(一)活动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可设联络员1名。
(二)组长、副组长由组员大会选举产生或局直属工会提名产生,每届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由局直属工会批准进行调整。
(三)经组长、副组长研究同意,可设置技术指导、经费管理、联络员、后期保障等相关职务,做好合理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第七条 组长、副组长职责
(一)负责活动小组的组织工作,定期召开年会,进行年度活动总结,安排下一年度活动计划;
(二)对申请加入小组的组员进行审核批准;
(三)组织组员参加训练、培训、比赛、交流等活动;
(四)协调日常事务管理;
(五)对小组经费进行合理管理和使用,年终进行公布,争取并接受局直属工会的支持与监督。
第四章 小组活动
第八条 小组定期开展活动(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集体活动),可邀请指导教师讲授垂钓活动的理论、技术知识,以达到提高技术水平的目的。
第九条 组员积极参加小组组织的各项训练、交流和比赛活动。
第五章 小组纪律
第十条 小组纪律是组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活动正常开展,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的保证。
第十一条 会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一)遵纪守法,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活动小组规章;
(三)积极参加小组各项活动,互相关心,团结互助;
(四)参加小组活动应不影响工作、保障家庭和谐。
附:垂钓活动兴趣小组成员名单
2020年7月6日
组 长:王文华
副 组 长:翟 鹏
队 员:刘洪芳 秘荣昌 李宏强
张 旭 杨志刚 王飞龙
垂钓小组技术指导:刘洪芳
垂钓小组经费管理:张 旭
垂钓小组联络员: 杨志刚
垂钓小组后勤保障:王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