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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我处2013年8月5日在学校校园网公告栏公布的“申请学校公有住房排名顺序公示”反馈结果,目前为止没有教职工对排名顺序提出异议。由于本次房源只有37间,因此,请排名在第37名前的教职工于2013年9月7日上午9点整在资产管理处公有房产管理科选房。选房时轮到某职工不在现场,经电话通知,如10分钟之内还未到,将按排名顺序依次继续选房,该职工何时到何时选剩下的余房。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选房,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来的教职工可委托他人选房(凭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注:未满32岁的单身教职工可在此次申请者中找人合租。
    联系人:何老师 苏老师
    联系电话:5891321

    资产管理处
    2013年9月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申报广西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清理整顿校园内各类宣传栏、横幅、广告悬置物和张贴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