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项目的要求,进一步掌握校内各单位行政办公用房的使用情况,对学校现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如实统计相关数据,填写《行政办公用房登记表》,不得瞒报、漏报和错报。
二、各单位表格填好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11月25日(下周一)上午下班前交至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电子文档请通过办公自动化发至资产管理处雷亚平邮箱。联系电话:5896381。
附:行政办公用房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资产管理处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