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汉办[2014]137号文件精神,学校拟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学生赴亚非欧美22国任教。具体事宜请见附件。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2014年3月26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
联系地址: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南校区办公楼504室)
联系人及电话:万老师 0773-5896078
附件:
1.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2014年赴亚非欧美22国汉语教师志愿者人选的函
2.2014年赴亚非欧美22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
2014年3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退还车位拍卖押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