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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第三届居民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学校研究决定,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第四届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人选采取面向全校开展公开推荐方式进行。

      一、公开推荐职位及名额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第四届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人选1名。

      二、推荐范围
      面向全校。符合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职工,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对象的资格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并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副科级领导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或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2、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月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月后出生)。

      四、步骤和程序
      (一)公开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6月23日下午17:30止。
      (二)公开推荐方式:公开推荐包含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
      1、组织推荐。校属党政各单位、各部门或支部召开单位(部门)或支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第四届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人选推荐表》(组织推荐表)。
      2、群众举荐。全校教职工均可举荐人选。群众举荐须填写《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第四届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人选推荐表》(群众举荐表),介绍举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并署名,不署名的为无效推荐。
      3、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自荐须填写《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第四届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人选推荐表》(个人自荐表)并署名。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均直接向人事处推荐(人事处105室,联系人:冯良元,联系电话:5896142)。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均不得超过1名人选。
      (三)资格审查和遴选考察对象
      人事处对推荐、自荐出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综合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情况及资格审查结果,研究提出拟考察人选呈报学校,按程序组织考察。

      附件:

      1、《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第四届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选推荐表》(组织推荐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第四届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选推荐表》(群众举荐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3、《 桂林理工大学社区第四届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选推荐表》(个人自荐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人 事 处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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