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校属党政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自治区纪委又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及时学习传达。同时,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务实节俭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肃财经纪律,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 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引导群众健康文明消费。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和学校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 校纪委将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进行查处,并及时通报曝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校纪委举报电话:5896248 附件:自治区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