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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属各教学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的考核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将2014—2015学年度师德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法、步骤
      1、各教学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成立师德评价考核小组。由各单位一把手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师德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2、组织考核。各教学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通过一定形式面向广大师生通报师德评价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考评小组依据广大学生对教师评议情况、相关的考勤记录,分别从依法从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做出客观评价。
      3、审核、上交材料。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正反打印)、《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登记表》,其中辅导员及行政人员有教学任务的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供材料。由所在单位党委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党委)公章;同时由本单位专人填写《2014—2015学年度师德评价汇总表》、《2014—2015学年度师德评价参评率统计》并加盖(党委)公章后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中午下班前根据汇总表将以上表格排序后纸制版报送党委宣传部 (雁山校区行知楼A206室、屏风南校区办公楼5楼512室)。其中《2014—2015学年度师德评价汇总表》、《2014—2015学年度师德评价参评率统计》电子档请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glut.edu.cn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凌日飞,3698558(雁山校区)、5896200(屏风校区)。

      二、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目的和意义。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年教师进行奖惩、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指定好专人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教师的师德考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登记表》
       附件3《2014—2015学年度师德评价汇总表》
       附件4《2014—2015学年度师德评价参评率统计》



                         党委宣传部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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