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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部分中层副职领导岗位竞岗公告
    2015【3-1】号

    关于部分中层副职领导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以校内竞岗方式选拔部分中层副职领导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报名条件、竞岗职位和具体岗位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教育事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熟悉高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者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5.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竞岗职位及职数
      本次竞岗职位有:教务处副处长1名,校团委副书记2名,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3名、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副院长3名。
      (三)具体岗位任职资格
      1.教务处副处长岗位任职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学位;
      (2)熟悉教学管理或实验室建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要能够任满一届;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在本校工作1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
      (5)身体健康。
      2.校团委副书记岗位任职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正科三年以上;
      (2)熟悉共青团工作,有团学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3)年龄不超过33岁(1982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在本校工作1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
      (5)身体健康。
      3.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任职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正科三年以上;
      (2)有强烈的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在40岁以下(1975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在本校工作1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身体健康。
      4.机械与控制工程学院副院长岗位任职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博士学位;
      (2)熟悉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年龄要能够任满一届;
      (4)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在本校工作1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
      (5)身体健康。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学校在职职工如实填写《桂林理工大学中层副职岗位竞岗申请表》,手写签名后于2015年7月6日上午12:00前由本人交党委组织部(屏风校区办公楼314、雁山校区行知楼A209),过期不候。确因出差在外不能按时亲自报名的,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可以委托他人报名。
      (二)资格审查、公布名单
      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布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名单。
      如同类岗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申报人数不足3人,则不再以竞争上岗方式进行,改用选聘方式配备;如果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申报人数达3人以上,则组织开展竞岗答辩。
      (三)竞岗答辩
      学校成立竞岗答辩评委会,具体负责竞岗答辩环节的组织和成绩评定。竞岗者就所竞岗位进行竞岗答辩,评委根据答辩情况评分。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报名情况和竞岗答辩成绩,按照一定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予公示。
      (五)组织考察
      党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六)讨论决定
      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向学校党委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中层副职岗位竞岗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党委组织部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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