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桂教政法〔2015〕18号《关于做好2015年全区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和市法治办〔2015〕23号《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学习宪法 遵法守法”主题活动,拓宽普法学习渠道,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载体,提高普法学习的实效性。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开通了以法律知识答题练习的在线法律学习通道,提供宪法等法律知识在线学习练习。
活动参与方式:通过微信扫描“广西普法”微信二维码或搜索微信账号——“广西普法”,关注并进入“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学习”进入“法律库”或“答题练习”页面,即可学习和练习。
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师生积极参加学习。
各单位师生订阅情况请于12月8日下午下班之前请填写好《订阅“广西普法”微信公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屏风校区南院办公楼518室),电子表格请发到460168419@qq.com,联系人胡花尼,联系电话589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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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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