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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4月15日对桂林理工大学进行巡视。巡视期间,在桂林理工大学屏风校区办公楼一楼、屏风校区食堂一楼、屏风校区教工住宅7栋西侧、东城小区理工大学宿舍门卫室、雁山校区行知楼一楼、雁山校区一号食堂一楼等位置设置巡视意见箱,由巡视组直接管理。短信电话:18877103155(受理时间:8:30-12:00,14:30-17:30);电子邮箱:gxxsz2@126.com;邮政信箱:南宁邮政12号专用信箱(邮政编码:530028)。以上联系方式的有效期至2016年4月13日。
      根据巡视工作的有关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桂林理工大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桂林理工大学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群众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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