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的考核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将2015—2016学年度师德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法、步骤
1、各教学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成立师德评价考核小组。由各单位一把手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师德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2、组织考核。各教学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通过一定形式面向广大师生通报师德评价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考评小组依据广大学生对教师评议情况、相关的考勤记录,分别从依法从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做出客观评价。
3、审核、上交材料。
(1)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正反双面打印)、《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登记表》,辅导员及行政人员有教学任务的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供材料,并由所在教学单位组织考核。
《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中“教学单位审核结果”和《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登记表》中“所在单位评价意见”,需由所在单位党委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公章。
(2)请各单位委派专人填写《2015—2016学年度师德评价汇总表》、《2015—2016学年度师德评价参评率统计》,并将填写好的表格电子档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glut.edu.cn,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后送交宣传部办公室。
(3)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在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中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登记表》、《2015—2016学年度师德评价汇总表》、《2015—2016学年度师德评价参评率统计》一并送交宣传部办公室:雁山校区行知楼A301办公室或屏风南校区办公楼518室。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花尼,5896145(屏风校区)、3698558(雁山校区)。
二、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目的和意义。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年教师进行奖惩、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指派专人做好本单位师德考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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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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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15—2016学年度师德评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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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15—2016学年度师德评价参评率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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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