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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6年2月24日至4月14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桂林理工大学进行了专项巡视。4月28日,巡视组向桂林理工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落实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学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突破口,坚持全面、严格地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将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严肃、认真地推进整改工作。学校党委召开1次全会和5次常委会会议,专门部署研究整改工作。根据巡视组反馈的19项具体问题,一一细化分解任务,研究确定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精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由学校党委负责,学校纪委负责统筹协调,成立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办公室。学校党委书记张学洪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整改意见上来,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最严肃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认真负责、亲力亲为地把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做深、做透、做实,以坚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对巡视组移交的案件线索,要认真核查,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周报告整改工作进展,常委会及时研究整改工作。学校纪委坚持督查跟进,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定期督查巡视整改工作总体进展,协调解决重要事项,对清单台账进展情况实时更新,实行销号制度,先后共发布了4期巡视整改工作简报。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断健全机制制度,先后修订了25项制度,新制定了8项制度。目前,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19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13个,基本完成4个,尚在整改中2个。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落实学校党委、纪委“两个责任”问题整改情况:
      1.学校党委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够凸显问题十分重视,认真研究了整改措施,修订了考核办法。6月21日,学校党委下发了《关于调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的通知》(桂理工党〔2016〕13号),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原来设置在校纪委改为设置在校党委办公室,修订下发了《桂林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主体为学校党委,确定党委统一领导,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的考核方式,凸显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考核纳入党建考核体系,合理确定考核结果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权重。
      2.对学校纪委监察工作未能完全聚焦主责主业等问题,学校已经及时调整了校领导工作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离退和关工委等主业之外的工作。除上级文件具体要求外,纪检监察人员已撤出对招生、考试、校内招标等的监督工作,学校纪委制定了《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校内职能部门自身内部监督职能的再监督机制,特别是对招生、考试、校内招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再监督机制。南宁分校审计职能已与纪检监察职能分开。针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校纪委严肃执纪,加强责任追究。除1件因核查对象在国外尚未办结外,其余全部办结。其中立案并办结1件(给予1名正处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约谈24人,责成二级党委做出检查1次,提出改进工作建议15条。
      (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二级学院党建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年度考核中弱化、边缘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等问题,校党委认真总结近年来党建考核的情况,要求把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加大党建工作力度的实际做法总结提炼出来,及时改进原来的考核制度中“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在学院的年度评优中,实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修订完善《桂林理工大学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考核纳入党建考核体系,确定党风廉政考核结果在党建工作考核中的权重为10%,另外有10分的奖惩分。
      2.对二级学院党的领导弱化、职能虚化,普遍以党政联席会议、院务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等问题,学校党委重点研究了如何加强二级学院党的领导以及二级学院管理进一步规范的问题。对履职不力的二级学院党委班子进行了约谈,对出现突出问题的二级党委责令作出检查。
      制定《桂林理工大学所属部门、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部门、单位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了规范,对二级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和部门行政办公会的议事内容和程序进行了规范。建立党员干部党建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确保二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和党建责任的真正落实。
      学校党委在注意选强配优二级学院党委书记的同时,通过党校集中培训和网络专题培训的方式,提升二级党组织书记能力和素质。结合查处“四风”等专项工作,学校党委给二级党组织书记压担子,完善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和考评制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现在二级学院党委书记普遍感觉任务重、责任大,“书记不那么好当了”,书记该管的事管起来了,过去曾存在的“边缘化”问题明显改观。
      3.对少数二级学院党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三会一课”制度没有正常执行等问题,学校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强调学党章要管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要不留死角。制定了《桂林理工大学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细则》,对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进行进一步规范,推动二级党组织及基层党支部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完善了二级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二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清单和二级单位“三重一大”实施办法,明确二级党组织书记责任。
      4.对党员不足额不及时交纳党费问题,学校明确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文件要求,从2008年4月开始严格按照中组部文件要求交纳党费。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校有关领导及时在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上对党费交纳办法进行了宣讲,要求党员严格按规定核算各自应交的党费数额上交党费。党委组织部已对二级党组织收缴党费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整改情况:
      1.对规范发放奖金补贴问题,学校组织了奖金补贴发放专项整改工作会议,提出了明确的整改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人社厅的要求,根据学校的实际和发展需要,核准人均绩效工资水平和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二是对学校现有的发放项目进行清查,取消人社厅核准发放项目以外的所有项目,出台《桂林理工大学绩效工资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对绩效工资发放的范围、内容、项目、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出台《桂林理工大学劳务(酬)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种劳务酬金的发放范围和标准进行规范;修订学校奖励管理办法,对各种评先评优和表彰奖励的奖金发放进行规范;修订《桂林理工大学加班管理办法》,对加班的界定、加班费标准及发放程序等进行规范;对二级学院办班劳酬和社会服务收入经费的发放进行规范,并纳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各二级学院出台了办班劳酬和社会服务收入经费发放管理办法。通过修订系列文件,将十八大以来的新要求落实到位,通过制度规范消除不合规的奖金和补贴发放现象。对2015年5月以来多领的交通补贴进行核查追扣,彻底解决了既用公车又领交通补贴的问题。
      2.对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校党委强调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清理。校领导带头在校园网公布了包括学术兼职在内的兼职情况。党委组织部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校主要领导约谈了1名有校外违规兼职干部,督促其整改在企业兼职问题。该同志已经及时向有关企业提出辞职申请并上交已领取的薪酬。
      (四)关于学校财务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对学校下属单位和部门的预算经费和创收提成款使用疏于监督管理等问题,学校制订了《桂林理工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包括专项业务资金、专项建设资金、专项维修改造资金以及专项社会服务收益留存资金等在内的专项项目资金的管理进行细化规范,建立了项目预算执行的检查与通报制度,建立了财务、审计共同参与的专项项目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学校强化了对社会服务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及其他专项收入分配管理办法的执行管理,将全部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管理;通过学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包括社会服务留成经费在内的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将留存经费开支的人员经费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由二级单位制订发放办法备案后按规定发放。
      2.对报销公务接待费普遍存在没有接待公函、审批单和被接待人员情况等现象,学校财务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业务)接待餐费财务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理工财〔2016〕1号)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接待餐费报销工作。已经全部落实公务接待对于接待公函、审批单和被接待人员情况等规定,所有公务接待报销的“三单”(公函、接待清单、合法票据)齐全。就进一步细化完善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召集二级单位(部门)座谈会征集意见。对《桂林理工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了《桂林理工大学业务接待管理办法》、《桂林理工大学科技服务及经费管理办法》,对于科技服务中的餐费报销做出明确规定。加强了对党办校办、财务处、后勤服务集团等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培训,增强规矩意识和节俭意识。加强对学校及二级单位(部门)公务接待的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修订完善了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务出差期间不允许报销除公务接待以外的任何用餐费用;对参加会议所支付的会务(资料)费及参加短期培训会议的培训费中明确包含餐饮费的不再发放会议和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工作,并对2014年7月以来领取了出差伙食补助又报销餐费情况进行了清查和清退。
      3.对学校垫支教职工住宅建设资金问题,学校已经成立了以解庆林校长为组长的联合工作组,专门研究解决教职工住宅建设借款清偿问题。工作组已对空港校区白岭家园小区建设及资金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为加快住宅销售与资金回笼,对空港校区白岭家园小区教职工住宅销售和雁山校区学府雁苑小区住宅、车位销售进行了重点推进,并已完成了雁山校区学府雁苑第四批住宅销售的选房工作,加快资金回笼,偿还学校借款本息。同时,工作组正积极与有关金融机构协调沟通,寻求通过以房产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办法解决部分偿还学校借款资金。
      4. 对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费收缴问题,学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作出了具体部署,决定立即停止用公款支付教职工住宅物业费,在引进社会物业公司管理教职工住宅小区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由教职工按每平方米0.8元/月自行缴纳,待业主委员会选定物业公司后再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物业费标准多退少补。学校积极推进教职工老住宅小区的一户一表改造、停车位改建等物业管理社会化基础建设工作;已完成屏风和东城两个教职工家属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学校社区办组织协调屏风和东城两个小区业主委员会强化管理功能,完善小区管理,最终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实现小区规范管理,物业费由业主自理。
      (五)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存在违规现象等问题整改情况:
      1.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经多方调研后,由科技处牵头制订了《桂林理工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桂林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所有科研经费均需按预算执行,对科研经费开支范围进行了界定。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绩效支出等人力费用开支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对于个别不能通过银行转账的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则要求附上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个人签名等信息,确保真实。针对财务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通过专题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增强了财务人员的风险责任意识;适当增加了财务工作人员,以改善和提升工作质量。
      2.对科研经费非科研性开支及科研经费报销票据不规范等问题,修订完善了经费开支审批管理规定,对审批回避制度做出了明确要求,并对如何回避审批进行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核算岗位职责,健全了岗位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
      (六)关于内部监督管理制度问题整改情况:
      1.对学校后勤管理监管不到位问题,学校组织了专题工作会,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人事、后勤等相关部门先后赴区内外高校调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参考其他高校的管理经验,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人事处、组织部研究提出了后勤监管改革的初步方案,方案经多次征求意见后,学校分管人事和后勤基建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召开了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沟通协调会,拟订了后勤监管改革方案,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决定调整原后勤服务监管职能,成立基建后勤处,负责监管后勤服务集团的后勤服务。
      2.对学校资产多头管理问题,学校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针对商业门面用房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完成了所有商业用房基础数据调查核对工作,对经营状况、承租期限及收费情况进行摸排。学校将根据合同时限,依法依规对各类门面和经营服务场所,建立统一管理制度,完善公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
      3.对内控制度不够健全,二级学院、校办企业等二级直属单位部门监管等问题,学校结合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机制体制改革,针对二级单位决策依据不科学、缺乏规范问题,制定了二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建立二级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的检查制度。参照南宁分校财务总监制的成功经验,制定了二级财务监管机制方案,对高风险的财务关键岗位进行了轮岗交流,初步建立了非独立法人二级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轮岗机制,从财务制度上加强了对二级单位部门的监控。成立了学校校办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办企业进行体制改革,完善对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级单位的管理机制,启动成立桂林理工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将校办产业通过相关程序纳入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管理。
      (七)关于组织工作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对学校部分中层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写问题,学校党委组织对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问题专题进行了政策宣讲和教育培训,并要求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对个人事项报告表进行再次自查核实确认,对全体处级干部个人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2.对组织部门干部人事讨论记录不全等问题,学校党委组织部及时强化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干部提任工作纪实办法,并从今年1月起严格执行干部纪实制度。4月份开始健全了组织部部务会制度,重大事项提交部务会讨论,并严格做好会议记录。对干部纪实工作等进行了检查,建立了干部档案归档责任制,对干部档案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干部档案缺乏的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3-5896079,联系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邮编:541004,电子邮箱:jiwei@glut.edu.cn。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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