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关于我部于2016年9月2日发布的《关于征集南宁空港校区新增8#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现做如下补充修改:
1、将原公告中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5日上午9:30。” 更改为“2016年9月18日下午4:00(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将原公告附件评标方法中第二条4(2)中“拟投入人员中具有注册招标工程师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必须是在广西区内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执业的注册招标工程师,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满分5分。”更改为“拟投入人员中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满分5分。”。
除以上内容外,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空港校区建设指挥部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