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分别发出通知,对2017年春节期间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出要求。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保持政治定力,在坚持深化上下功夫。要加强教育提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各项纪律规定和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二级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带头崇廉拒腐,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
二、严明纪律规矩,划清纪律底线。学校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各项纪律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十个严禁”要求。要针对节日期间“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隐形变异等苗头性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抓早抓小。坚决杜绝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滥发钱物、收受节礼、铺张浪费、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预防、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寒假、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祥和。
三、严格执纪监督,严肃追究问责。学校纪检部门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监督检查再跟进,铁面执纪再跟进,通报曝光再跟进。对无视党的纪律规矩,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寒假、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不问责的二级单位和部门,严格坚持“一案双查”,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追究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
举报电话:0773-5896248,0773-5891506;
来信举报: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纪委办、监察室 邮编541004;
举报邮箱:jiwei@glut.edu.cn。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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