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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各位教代会正式代表:
      为做好学校2018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工作,按照《桂林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现向教代会正式代表征集大会提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人和附议人均须是本届教代会的正式代表,提案由1人提出,附议人不少于2人,且须手写签名;提案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但须经代表团团长审查通过后签字。
      二、提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内容应为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
      (三)符合学校实际、且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下列内容不列为提案:
      (一)与国家、政府现行法律、法令、政策相悖的;
      (二)纯属党、团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问题的;
      (三)纯属个人具体问题的;
      (四)超出学校职权处理范围的;
      (五)相关提案已经立案并给予答复的。
      三、提案基本要求:
      (一)提案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要事实清楚,实事求是,一事一案,事由明确,言之有据,建议具体;
      (二)提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符合基本规范。提案一般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第二部分,提案案由,即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第三部分,具体建议或措施,即在可行性分析基础上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具体主张和办法。
      不符合上述规范要求的,将作为无效提案处理,其中有合理化建议的按一般建议处理。
      四、其他
      4月17日前,各位代表将提案通过教代会提案系统(登录入口在校工会网站,账号:员工编号,密码:身份证后6位)提交。同时,各单位、部门统一将本单位、部门所有提案的纸质档一式两份交屏风校区体育馆副楼三楼301室,电子档(各单位部门打包压缩并以本单位部门命名,个人提案以“单位部门+提案人姓名+提案题目”命名)发送邮箱93416554@qq.com。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2018年度教代会提案表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2018年度教代会提案表.doc


                             桂林理工大学二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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