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 11月8日至2019年1月8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桂林理工大学进行巡视。2019年3月7日,巡视组向学校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强化政治意识,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全力以赴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2019年3月8日,学校党委书记李国忠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推进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学校党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布置会,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相关单位参加民主生活会,一起对照查摆不足,把整改引向深入。
(二)强化主体意识,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头等大事,先后召开9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事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和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学校党委分别通过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会、中层干部会议、党建工作例会等形式,对巡视整改工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进一步凝聚整改合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问题意识,科学制定方案,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学校逐一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意见,研究制定了《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巡视反馈意见六大类20个问题细化分解为61个具体问题,提出182项整改任务,并对照自治区党委巡视高校共性问题补充整改方案,确保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无遗漏、全覆盖。
二、狠抓立行立改,着力长效机制,确保巡视整改落实到位
截至2019年6月6日,学校针对巡视组提出的6类20项61个具体问题所制定的18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79项,正在整改3项,达到预期成效。
(一)“党委全面领导存在薄弱环节”方面整改情况
1.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坚持立行立改,将关于科级干部任免事项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修订完善了《桂林理工大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等6项制度,规范了程序,加强了党政沟通。
2.对“推进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学校党委书记李国忠同志约谈人才流失严重的学院党政负责人,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人事处对近两年没有完成人才引进任务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集体约谈。
出台《桂林理工大学2019 年深化综合改革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学校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召开专题讨论会研讨一流学科建设,形成了“4+7+6”一流学科建设布局。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专项资金支持,打造ESI高水平学科。出台《桂林理工大学“屏风学者”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立健全人才引育机制。制定出台《桂林理工大学党委及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办法》。校领导带头开展人才引育工作。修订《桂林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等4个文件,改革科研管理制度,催生顶尖成果。健全本科教育平博pinnacle注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培训等机制,完善培养教育机制。召开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专题推进会,各学位点成立工作组。通过专项调研、完成新增博导遴选、博士招生指标政策倾斜等措施推进博士点建设。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提升各学院引才育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修订《桂林理工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等,激励激发教师科学研究热情;加强与区内外企业联合承担自治区多项重大科研项目;与企业共同申报建设工程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各类国家、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实现深度合作,加强横向科研合作。
3.对“统筹绩效分配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订学校绩效分配方案,发挥好奖励性绩效的激励导向作用。约谈绩效分配存在问题的二级学院,强化对二级学院绩效分配的指导和监督。
4.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形势研判、专题研究、工作报告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了《桂林理工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4个文件,制定出台了《桂林理工大学全媒体中心工作办法》等6项制度。2019年新招聘46名辅导员,辅导员数量已经达标;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数量配备要求,配足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进人指标。
(二)“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5.对“基础工作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出台了《桂林理工大学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二级学院配齐了17名专职组织员。对近三年尚未参加任职培训的188名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编写《桂林理工大学党支部工作指南》,提高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开展学院层面的党员发展工作专题培训,编写培训教材。
6.对“双重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订《桂林理工大学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薄》、建立了学校党建工作“一会两报三督查”机制。组织开展校院两级党支部书记沙龙、“三会一课”示范观摩等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拓展组织活动形式。召开了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所有党员校领导均按要求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建立了党员校领导上党课定期报告和台帐管理机制,有效确保了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上党课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开展全面排查,对“三会一课”记录次数不达标、不规范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督促限期整改。
7.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开展“亮身份、树典型、做表率”系列活动。开展评选学校2017-2019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进一步激发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8.对干部工作“统筹规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订《桂林理工大学2019年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案》等2个文件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整体统筹。完成优秀年轻干部和党外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工作,完成部分空缺岗位选配工作。废止《桂林理工大学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撤消2个部门非领导职务岗位的设置。
9.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出台了《桂林理工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管理实施细则》,系统梳理干部选任各个环节,规范选任程序。开展中层干部档案专项核查工作。制定了《桂林理工大学干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和《桂林理工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办法(试行)》,建立了干部档案管理台账。
(四)“作风建设缺乏恒心韧劲”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0.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
开展区外培训班、公务接待专项清理。通过自查和抽查,对审批手续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谈话提醒。
11.对“‘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修订了《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新专业申报工作重大失误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1人,约谈单位负责人1人,给予诫勉1人。因试卷管理问题约谈相关学院和部门领导班子,给予诫勉2人,免职1人。出台《关于加强南宁分校管理的若干措施》,健全完善学校党委对南宁分校常态化管理机制和校领导班子集体定期到南宁分校现场办公制度,进一步强化学校党委对南宁分校的指导和管理服务。学校在南宁分校空港校区召开了党委常委会,就南宁分校办学定位等一批重要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南宁分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开展学校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清理工作。对84个校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保留61个、合并9个、撤销14个,出台《桂林理工大学校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制度。制定《桂林理工大学内设科级机构和科级岗位调整设置方案》,优化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解决“空壳科室”和“一人一科”等问题。雁山校区图书馆空调安装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学校退休教职工社保卡基本发放到位。优化调整雁山、屏风两校区通勤车,增开两校区校车1辆。联系协调相关部门为教职工子女就学提供服务,做好在雁山校区开办幼儿园调研等工作。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已完成东城小区一期17户教职工住宅不动产证的办证工作。东城二期已经有101户通过房改办的审核。
(五)“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2.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及时调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规范。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规范二级学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制度。二级学院党委均已结合学校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实际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
13.对“纪检力量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已按要求在符合设置条件的党支部全部设置纪检委员。学校纪委举办了二级学院纪委委员培训。对二级纪委书记兼职情况进行了排查。结合学校中层班子换届,合理调整二级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减少纪委书记兼职。加强了对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的培训和指导。
14.对“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加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教育。约谈请假手续存在问题的中层干部3人。建立了《桂林理工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台账》。对中层干部执行请示请假和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不按要求执行请示请假制度和不按时上交出国(境)证件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出国出境证件全部上交保管。排查出4个出访团因客观原因作出部分变更没有及时报备的情况。约谈了国际交流处班子,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流程。严格落实和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对存在个人事项申报问题的10名同志进行了约谈、诫勉谈话等处理。
15.对“师德师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桂林理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2个制度文件。把2019年作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年,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给予警告处分1人,约谈1人。
16.对“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范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修订《桂林理工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细则》。学校用车服务、药品采购实现对外招标采购,完善对供应商的信息核查。研究制定了《桂林理工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二层单位对外签订合同进行了全面清理。出台《桂林理工大学专利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学校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
17.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厘清学校对后勤集团的管理机制,水电、门面档口及车队等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经费管理方式,理顺对后勤服务经费拨缴关系。修订《桂林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开展排查,2016年以来发放伙食补助费与上级规定有冲突的9人次,总额2.23万元,已全部退回。出台《桂林理工大学借款管理办法》,明确了借款业务范围、借款期限、管理措施、借款责任。开展专项清理,清理收回长期挂账应收账款。14项5年以上长期挂账应收款已全部清理完毕,合计金额1213.13万元。学校决定将闲置食堂改建的幼儿园重新招标。
18.对“抓审计问题整改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修订了《桂林理工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未完成整改的17 个问题,分门别类制定好整改方案,已完成整改。完成对2018 年审计报告问题线索梳理,约谈1个学院领导班子,免职1人,给予诫勉1人。
(六)“上轮巡视整改不够到位” 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9.对“内部监督管理不健全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修订《桂林理工大学公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制定《桂林理工大学固定资产盘点实施细则》。加强租金收缴力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租金219万元。
20. 对“垫资建设教职工住宅问题整改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成立“教职工住宅建设垫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房产销售回笼资金2500万元。稳妥推进工会下属两家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工作。
三、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经过三个月的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视组反馈的部分问题,需要进行中长期整改。下一步,学校党委将按照要求,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加快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两个维护”。担负起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政治责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到实处。
(二)坚持驰而不息,扎实推进后续整改。按照学校党委巡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部分中长期整改项目,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务求整改实效。
(三)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保持监督压力,理清、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堵塞漏洞。紧盯不担当不作为行为,持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活动。
(四)坚持标本兼治,用制度规范全面从严治党管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改革和完善校内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党委治校能力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强化法治思维、规则意识和制度自觉,以从严治党推进从严管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
(五)以综合改革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紧盯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推进落实《桂林理工大学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深化综合改革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以改革促发展,激发学校内生动力,提升学校学科水平和综合实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3-5896079;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党委;邮编:541004;电子邮箱:bgsh@glut.edu.cn。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