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关于我部于2019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征集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综合实训楼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现做如下补充修改:
一、将原公告中“一、报名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区政府采购办备案)和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等级为乙级(含乙级)以上的代理机构。”更改为:“一、报名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广西区政府采购办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将原公告中“二、招标报名材料及要求:“资质等级证书”更改为“广西区政府采购办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证明(提供登记备案网页截图盖章)”。
三、将原公告中“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12日-7月19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止(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顺延至2019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止(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将原公告中“1、供应商应于2019年8月2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双拥路109号(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空港校区建设指挥部内),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8月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更改为:“1、供应商应于2019年8月7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空港校区建设指挥部(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双拥路109号),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8月7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除以上内容外,其余不变。
特此公告。
桂林理工大学南宁空港校区建设指挥部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