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1〕75号)文件精神和桂林市有关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普法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和考试。
二、考试人员
本次考试对象为全校正式在职职工、同工同酬职工和全职聘用职工(以人事处提供的人员名单为准)。
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不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采用在线课程学习和网络在线考试方式。学员在“广西普法云平台”(http://www.gxpf.cn/)选择“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栏目入口或在浏览器中打开学法网站(http://exam.gxpf.cn) 进行学习,也可使用手机在“广西普法” 手机客户端“学法” 栏目登录后进行学习(详见附件):在指定位置输入用户名及密码,选择登录。账号格式为:个人中文名字+出生年月日(如张三,1989年1月1日出生,用户名为:张三19890101),初始密码:8888。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若提示“不存在此用户,请检查用户名输入是否正确”,请及时联系考务工作人员。
备注:使用安卓手机学习考试的入口,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打开底部“学法答题”选项,进入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界面。或直接下载“广西普法”手机客户端(APP)进行操作(详见附件 )。
使用苹果手机的学习考试人员,可通过关注“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学习考试。
四、考试内容、题型、要求及说明
(一)考试内容。在2019—2020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内容基础上,增加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等内容。
(二)考试题型。题目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题型组成,共 50 题,试卷满分100 分。其中单项选择题 30 题,每题各 2 分。判断题 10 题,每题各 2 分。多项选择题 10 题,每题各 2 分。
(三)考试要求。(1)登录系统后可直接进行考试,考试时长 120 分钟;(2)考试成绩 60 分(含 60 分)以上为考试合格;(3)若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分值不满意,可再次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 5 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合格证打印。学员考试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合格证书,并登录电脑网页自行下载保存打印。
五、网络学习电脑配置、手机要求及网络环境条件
操作系统:Windows 7以上系统;
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v11或以上版本;
推荐屏幕分辨率:1980×1080;
推荐使用手机客户端进行学习和答题:安卓7.0以上智能手机。
六、考试工作要求
(一)根据文件精神,个人考试成绩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原始材料来源和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优表彰等参考依据之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年度普法考试工作的落实,务必做到联系通知到位,确保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全部按时参加完成考试,包括在外挂职、出差、在国外留学访问等人员。
(二)学校党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协调本次考试工作,各单位由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考试相关工作。
党委宣传部考务工作联系人和电话: 梁祖福、杜兴发 0773-3698558
七、考试咨询与服务
自治区司法厅为全区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人员提供学习考试咨询,各级管理员操作协助服务。学习考试期间,每天 8:00—18:00设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在学习考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咨询服务电话:0771—5820142、5806416、5883552、5806421
电子邮箱:gxpfks@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