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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工要闻

    校二届三次教代会审议《桂林理工大学章程(草案)》

      11月12日晚,学校在屏风校区图书馆报告厅召开二届三次教代会,审议《桂林理工大学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学校党委书记张学洪,校长解庆林,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赣华,副校长周国清、梁福沛,正厅级调研员张鹏,校长助理陈慕杰、王敦球出席大会。大会正式代表、特邀代表186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王赣华主持。
      会议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正厅级调研员张鹏就《章程(草案)》的制定工作向与会代表作了说明,主要从起草的过程、草案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平博pinnacle注册章程制定的具体情况。今年5月,学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启动了章程制定工作,历时半年,五易其稿,经历了筹备、初稿起草、征求意见及修订完善三个阶段,于日前形成了最终的章程草案。章程草案分9个章节,阐述了学校历史沿革、主要职能、教育形式、经费投入与保障等基本情况,阐明了学校内部治理和组织机构及其关系,描述了校训、校旗、校徽等学校标识,规定了学生及教职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章程制定、修订程序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事宜。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及其运行规则,明确了学校与外部的关系,突出学校办学理念,突出以人为本,突出大学精神和大学文化,凸显出“两个明确、三个突出”的特点。
      解庆林校长在会上结合学校实际,就《章程(草案)》制定的背景、意义及依法核准后的贯彻实施工作作了讲话。从为什么要制定章程、章程的制定是促进学校科学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章程制定好之后要积极抓好落实三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
      解校长指出,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宪章”时代,不管是从国家层面、广西层面还是学校层面来看,制定大学章程已经成为学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
      解校长强调,《章程(草案)》的制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保障,通过章程集中反映和明确学校作为教师与学生学术共同体的基本理念与人文特征,把反映大学自身的特点、符合教育规律的制度、体制确定下来,实现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与民主化,促进学校上层次、上台阶、上水平。
      解校长要求,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增强执行能力、健全监督机制,真正用章程来统一思想、规范行为,使章程成为凝聚人心,激发斗志的重要载体,成为推行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积极推进学校现代大学制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理工大学而努力奋斗!
      大会结束后,代表们分19个小组对《章程(草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讨论。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表达了对学校事业的关心,对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美好愿望。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一)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二)

    学校党委张学洪书记出席大会

     解庆林校长在会上阐述了章程制定的意义及要求

    学校党委王赣华副书记主持会议

    正厅级调研员张鹏就《章程(草案)》的制定工作向与会代表作说明

    审议《章程(草案)》

    大会会场

    机关代表分组讨论

    学院代表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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